外籍專才在臺北工作並不少見,但「人手不夠、臨時支援一下」的安排,可能讓雇主在不知不覺中踩線觸法!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近日查察發現,有業者雖然依法取得聘僱許可,卻指派外籍專業人員從事與原核准內容無關的工作,已違反《就業服務法》,不僅可被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限期內未改善,更可能遭撤銷聘僱許可,影響企業用人與營運布局。
舉例來說,某連鎖餐飲公司聘用外籍人士A君,原本工作內容是負責內部行銷企劃與品牌管理,卻在門市人力不足時,頻繁被要求支援點餐、送餐、結帳等外場服務;另有零售業者聘請負責專案經營的外籍人員B君,也遭安排至門市進行搬貨、上架商品與收銀等工作。這些「看似幫忙、其實違規」的情形,在實務上不但無法保障外籍員工的專業角色,也讓企業暴露在違法風險之中。
根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外國人從事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必須是具備專門知識或特殊技術,且明列於勞動部核定範圍之內。因此,像外場服務、收銀、上架商品等日常作業,並不符合該定義,也不應由取得專業許可的外籍人員執行。
「企業若希望外籍專才長期穩定貢獻,就必須依法行政,否則短期便利可能換來長期代價。」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雇主不得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這一點在《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已有明確規定;違反者除罰鍰外,根據第72條第3款,若在限期改善後仍再次違規,勞動部可廢止招募與聘僱許可。
他也強調,臺北市向來以打造國際友善的工作環境為理念,但在開放、接軌國際的同時,法令規範仍不可忽視,外籍員工來臺工作應受到專業對待,也應讓其專業發揮在對的位置上,「違規看似小事,實際影響卻可能很大」。
勞動局表示,如對聘僱外籍專業人員的法令內容尚有疑問,歡迎洽詢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02-2338-1600)、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999轉7506、1412、1414)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尋求協助。







京阪電車內以繽紛色彩呈現中間淳太臺北五感行程精彩片段,讓日本乘客直呼「好想一路搭去臺北!」
觀傳局與京阪電車合作推出「臺北觀光列車」,以芒果冰、大稻埕夏日節煙火、故宮博物院和台北101為意象,向日本旅客宣傳臺北。
中間淳太今年4月到臺北大稻埕迪化街,對於當地古今交錯的氛圍留下難忘印象。
觀傳局不僅在大阪宣傳,也在東京澀谷廣場Scramble十字路口播放中間淳太的臺北觀光影片,讓臺北市的魅力橫掃關東和關西。
位於東京心臟地帶的澀谷廣場大型戶外廣告牆自即日起播放中間淳太於臺北拍攝的精彩影像,創造高密度曝光與社群話題熱潮。
觀傳局拜會大阪觀光局,深入交流各項觀光議題,未來亦將繼續加強合作,促進城市交流。(左為觀傳局副局長薛秋火、右為大阪觀光局經營企劃部長田中嘉一)
觀傳局拜會HIS旅行社以了解日本旅客需求,期待透過旅行社的包裝,吸引更多日本旅客造訪臺北。(左為觀傳局副局長薛秋火、右為HIS旅行社本部長吉野真司)
















